1、受理:阆中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伤生育股接到企业相关资料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通知单》后,核实所在企业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缴费情况,并做好登记记录。
2、计算:工伤生育股按规定计算生育保险待遇,打印《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单》,经股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局长审批。
4、支付:所在单位凭《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单》在基金财务股支付待遇。
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阆中市七里街道办事处巴都大道87号人社局综合办公楼4楼大厅
联系电话:0817-6262103
1、受理:阆中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伤生育股接到企业相关资料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通知单》后,核实所在企业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缴费情况,并做好登记记录。
2、计算:工伤生育股按规定计算生育保险待遇,打印《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单》,经股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局长审批。
4、支付:所在单位凭《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单》在基金财务股支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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